2023/3/12《佛之心语》—所为与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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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开示 主笔:释海泽

二O二三年三月十二日

阿弥陀佛开示:
世间一切法,
来自天理,及人们依共同经验而定下的规范,
请人们共同遵法。
而心中之法,
来自各人,各自对自我的要求及需要。

在一般情形之下,
自己为自己所定的法,乃配合当时的环境及各自的需求。
大家的惯性之中,如果是为了众生而为,
所做的任何事为众无己,则其行为坦然,
所想之事范围广大,
不会受限于狭隘的范围,
乃因众生之心不同,
于不同之中,取其同处,以服务大众。

若真心无私者,
此时之心,自然放出光芒,无染为净,
为净心净行之下,所放射出来的自然心光,
全身细胞及众生能接收到此净心净行,
而自然感受到无私之心量,也显自然自在。
心显得无负担,自然一切会做好;
细胞显得较健康,乃因无私为自性的本质之一;
灵的状态,因为无私为众,而显得安心无虑,
较为灵活,且能应变,不易被外灵所取代,控制。
此为无私为众,为服务大众者之身心灵状态。

若是所为所想,有私为己,
有受限制,无法坦然,则身心灵难以展开。
身之状态则持平、有违健康或受障碍。
心则显狭隘,受局限,心光难显,无平和喜悦之气息,
乃因有自己,有负担。
灵则因为有私为己,而显无法舒展,紧闭,力量薄弱,
而容易受外灵控制,取代,更无灵性提升之可能。

一般之况,无人处于无私中,
大多仍有私,为了自己而保留一点,
或有私为己之中,会想到他人之需要,
而取出一些为众,留给他人。
此中之别,于心,一切由心所主。
善恶,亦由为众为己之中,有别。

四众弟子,是要做何者?
修行者无私为众,是本分事,
护法者有私护持,亦是常见,
功德、福德也从中见分明,
一切自然于因果之中得现,
于修行之相貌、心行中得见。
香光诸子所为为何,心当有明。
纯净,无私为众,是为修行之本分事。
南无阿弥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