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经(尊者)
抄经
访问第九百三十四位尊者-龙岳(一千九百一十五年前)
二O一九年一月十五日
龙岳是家中最小的孩子,排行第十五。母亲每过一至两年就生下一胎,这么多孩子,却没有这么多时间可以照顾,只好让孩子自己摸索学习。
龙岳从小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独处,也没有和哥哥姐姐有太多的相处,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。父母并没有关心龙岳一天到底在做什么,只要吃饭的时候,有看到十五个孩子全都到齐就可以。
母亲将家中所有的工作分配好,十五个孩子一人认领一样工作。五岁的龙岳等哥哥姐姐挑完后,就剩下最后一样工作—擦佛桌。小小身躯的龙岳,拿个小凳子垫在脚下,开始擦起佛桌。顿时,眼前一本经书吸引了龙岳的目光。龙岳恭敬的拿起这本佛经,还不懂文字的龙岳,不晓得里面究竟写的是什么,但龙岳一拿起这本书,全身立刻有感,知道佛的能量就在其中。
全家人没有人认识字,父母亲也没有钱让孩子们读书,故哥哥姐姐们从小就是在田地里奔跑玩耍,没有人想要学习文字。龙岳问母亲这本经书从何而来?母亲摇摇头说她也不晓得,祖母还在世时,母亲曾经看她拿过这本经书,故猜想应该是祖母留下的。
家中供奉的阿弥陀佛佛像,是祖父亲手刻的,祖父母都是虔诚的佛教徒,但父亲却没有跟着学佛,是父亲不愿学佛,祖母的其他孩子,叔叔、伯伯、姑姑们都有跟着念上几句南无阿弥陀佛。
龙岳为了学习这本佛经,特地向附近邻居借了笔和墨,一字一字照着字型一笔一画抄写。从来没有学过写字的龙岳,一笔画就花了好长一段时间。即使如此,龙岳还是耐心的抄写着。当龙岳专注在笔画上时,心也自然的念起佛号,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念在心里。若没有人打扰龙岳,龙岳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在佛前抄经。哥哥姐姐们觉得龙岳是在做一件浪费时间的事,比起他们在外头玩耍,龙岳所做的事真是无趣极了!
不管家人如何说龙岳,龙岳还是继续抄写佛经。虽然龙岳不识字,但神奇的是,这佛经的义理,龙岳似乎都能略略领会其中。最后这部经龙岳一共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抄完。
一日,龙岳跟着哥哥姐姐外出,经过一座寺院时,龙岳清楚听见寺院里的僧人正在读诵经文。龙岳很自然就知道他们所读的经,就是龙岳所抄的那一部经,原来就是《阿弥陀经》。哥哥姐姐们继续往前走去了,剩龙岳自己一个人还站在寺院外,听着僧人的诵经声,直到诵完整部经才离开。
当龙岳回到家中,再次拿起《阿弥陀经》时,已经能将整部经念得朗朗上口。龙岳相信,这必定是佛力加持,打开龙岳过去生所学的记忆,让龙岳除了能看懂文字之外,也开始领悟《阿弥陀经》之意。
当龙岳说出自己的人生大愿时,吓坏了全家人,龙岳下定决心要出家修行。阿弥陀佛创造的西方极乐世界,无有众苦,但受诸乐,然而往生极乐世界的人却是少之又少。龙岳今生来到世间,虽然家里有供佛,却没有人认识这尊阿弥陀佛。虽然家里有《阿弥陀经》,却没有人认得《阿弥陀经》之意。即使一句南无阿弥陀佛圣号,也不曾听过有人念在口中。龙岳感叹佛就在眼前,却没有人认识佛。龙岳的家是如此,相信外面的家家户户也必然没有太大差别。龙岳的心只希望能让越多人认识佛,教导所有人都能念一句佛号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
龙岳虽然才只有七岁的年纪,但文静的龙岳其实早已看破这世间。光是看父母二人,一辈子工作,养了十五个孩子,这种苦就足以让龙岳下定决心,绝不走入婚姻的黑暗世界。而龙岳看见许多不婚的男男女女,孤老病死。一辈子所赚的钱,除了自己花用外,到最后年老时,还是用来给自己请大夫看病用。即使年轻时生活过得再享受,穿得再漂亮的服装,年老时也只能穿着简便的衣服,躺在床上等待死亡来临的那一刻。
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潮,有人正大声的交谈着,有人大笑着,有人正在叫卖着。一瞬间,眼前变得一片宁静,所有的房舍建筑都成了废墟,所有人全都消失在眼前。又一瞬间,眼前又恢复刚刚热闹的街市。龙岳明白了,生命只是短暂的须臾片刻而已,人生是假的,刚刚那位老妇人斤斤计较一根葱的价钱,也是假的。那位大叔怒气冲冲的与人起争执,也是假的。这世间全是假的,哪有什么事还值得留恋?值得让自己一辈子放不下?
龙岳背起行囊,告别父母与哥哥姐姐,独自踏上修行之路。七岁的龙岳进到寺院里,从服务开始学起。龙岳学习从服务中磨练自己的心性与个性,学习与人和睦相处。
修行数十年的时间,龙岳就是在学习度众的资粮。放下自己,没有自己,只有一心慈悲帮助众生。这一生不管度了多少众生,龙岳都不去计量,只看眼前还有多少众生还没度尽,发愿必定再来人间救度众生。这一生龙岳努力到生命的最后一刻,跨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,感恩我佛慈悲。
苏佛之身已是佛身,苏佛之行已是佛行,苏佛之心更是一颗大慈大悲的佛心。法界藏身,救度万灵。无边无际的灵灵众生,苏佛法身挥洒救度。难以数尽的众灵,都在苏佛的救度下,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
龙岳跟着苏佛在宇宙中超度,众灵之多,若非亲眼所见,难以想像。众灵之苦,轮回千年万世,若非今朝苏佛救度,依然在空间荡存,永无出期。龙岳感恩苏佛大慈大悲,佛心度众,救起这些苦难众生,南无阿弥陀佛。
访问讯息由佛弟子释法菁主笔写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