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玄下奘大师《真理与戒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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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九年四月十八日

理可为佛理、道理、真理、情理、义理,各种理存在每个人的心中、工作、道场、社会中,人们常常为了维护心中这一份理,争个你错我对,面红耳赤,伤了和气。「你不讲道理」「你不讲理」因为对方讲的话,做的事与自己认为的理不合,而动口甚至动手,或找第三者理论,对簿公堂。

若是对方与自己「志同道合」,则是和睦相处,以礼相待,因为彼此间的看法,心中那一份理互相投和,相应而有相知相惜,英雄所见相同之感而成为好友,好伙伴,甚至情侣。

为了让大家心中的理有共识,不会造成摩擦纠纷,于是制定了各种的法规,做为规范,不会各说各话,产生纠纷。家有家规,校有校规,工作有常规,国有国法及各种律法,使人们的行为、念头有共同遵循的方向。而佛寺、道场、念佛堂,有法师居士的戒条及生活公约,收摄身心,以避免造作身语意三业。不论何种戒条及规范,都是依着大家共同遵守的理‑真理而行。

真理为正道,是宇宙、法界虚空共同遵守的准则。因果、六道轮回及地狱各种刑罚,就是因为违反真理、戒条而受的苦果;即使因为不同国情,不同宗教而制定不同的国法及教法,都是需要依理而定,才不会令人民行有偏差而受苦报。

真理与自性相应,故人们所作所为、所言所行、起心动念,必须与真理相符合,无有违犯,才能早日见性;若与真理相违背便是远离自性。

人们因为累劫累世所带来的个性习气,难以调伏而吃尽苦头。学佛者为寻得自性,其各种要求及戒条又较一般世间法条严格,因为佛法为心法。只要心动了恶念便是造业,所以所定之戒法是由心上着手,不令触动到心,一旦触动,便有造业的机会。所以无心、无念、无我、无私,为不动心,不起心动念,定之所在,不令造业。

佛法为心法,尤其是大乘佛法,犯了心戒便成恶果,重恶者得受地狱果报,也因此使得一般人对佛教在家居士或出家僧众应守的这些戒条,犯者受罪而产生畏惧远离之心。殊不知这些戒法为大乘佛法,大慈悲心之处。

为了防范四众弟子犯了心戒,而须遵守这些戒法于前,尤其出家僧尼,可为天人师、阿阇黎、佛世尊,更当谨慎小心不犯过,所以将戒条订得更严谨,非是约束而是守之能得大自在。莫为眼前一时快意任性而为,招致苦果恶报,不值得!真理不会因为你有多少自认为合理的理由而有所改变,你所认为的合理不一定合理,所认为的不合理也不一定不合理。

凡夫业报身之认知不一定与真理相符合,甚至与真理相违背而不知。见性者法身之认知与真理相符合,甚至为了教化众生,任运而为仍是不违背真理,故见性者说可为即可为。见性者说不可为即不可为,故徒儿苏佛见性之言,若说可为即可为,说不可为即不可为,可以此为戒条,四众弟子当谨听遵守!。

香光诸子大福,可听闻阿弥陀教之教法。犹如当初释迦牟尼佛所说之法,不可为之事即为之后居士或出家众之戒律。故佛言可为方可为,为合真理正法之语,行之为正道;佛言不可为即为戒法,当谨慎不可为,若有违犯为之,将于此世或来世,遭受恶业苦报;地狱门前僧道多,甚至受到地狱之苦果,仍入轮回六道之中,失去此世于香光大佛寺,能得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之殊胜法缘,太可惜了!慎之!慎之!

访问讯息由佛弟子释海泽主笔写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