访问韦驮菩萨《地狱之行》
访问韦驮菩萨
地狱之行
二O二一年一月廿四日
韦驮日日守护佛寺,不离佛寺,对于寺里的动态及四众的异动、出入的状况、人心的波动,了如指掌,但不会动任何念头,知如未知,未知实知。因为各人有各人的因果,韦驮可保护大家不受外来附体的侵犯及无礼的对待,但无法保护由自己起心动念、言语行为及各种造作所招感而来的附体等众生。就如同水池可以用网子或遮盖避免外来物掉入或侵入水面,但无法避免从水中自行冒出来的热气或涌泉。
当寺内有人起了瞋心、怒意、哀伤、难过、欢喜、快乐、哭闹、大声叫唤,甚至于其他的意念,于佛寺清净之地,所起的这些波动都非常清楚,不会被混淆,是由哪一位四众弟子所起,当中包括两位小菩萨,及波动的善恶,都了了分明,不只韦驮知,其他护法也是一清二楚,更何况是阿弥陀佛及其他祖师大德。所以韦驮要在此提醒四众及小菩萨,要各自善护自己的心念、行为举止,莫以为他人未见就没事,除了人们双眼未见以外,空间中任何的灵众都清楚明白。思惟及起心动念就已经如此,更何况说出的任何话语,做出的任何动作,若有造作恶业、恶心、恶行,甚至于苏佛所常提的犯戒,尤其是僧众、尼众若是有违犯,确实于夜间会受到魂魄被带至阎王殿前审问,而后进入地狱受刑的情况。
看其所犯的戒条或众生所告内容,经判刑之后入地狱受刑。依刑期服刑多久,才会将魂魄送回本位。有些在审问后当夜魂魄立即送回体,有些却是魂魄留在地狱中继续受审或受刑,当夜魂魄无法送回。至于何时送回,则依所犯之过,所判之刑时间而定,或一、二日,或一个月、二个月,或者一年、两年,甚至更久,而在香光诸子占了一个很大的优势,因为所处为佛地,四众与阿弥陀佛及苏佛共同救度众生,服务大众,且苏佛德行、功夫具备,所以可将四众弟子在地狱受刑之魂魄召回,而令四众的灵性苏醒,能够继续精进修行,不涣散。这种情况是无法在其他地方得见。但因果既然已经造下了因,果已定,并非所造之恶业及所该受之刑罚一笔勾销,只是暂缓。之后若四众修行退心,离开佛地,未再继续与佛及苏佛救众、服务大众,则之前该受未受之报应便会浮现,无法受到保护,并加上该阶段及该年龄该受到的果报,会让身体承受更多的病苦及遭遇。
常常能听见,「若是还俗、退心之护法、信徒日子过得并不好。」乃是因为当时出家或护法所受到的保护,或地狱的缓刑,于还俗及退心之后一一现前,并受该期之业力缠缚。所以这句话是成立的,与事实相符合的。此时韦駄说出这个情况,除了希望四众弟子能够在佛寺谨慎自己的心念及行为之外,亦是提醒大家要珍惜在佛寺受保护的情形下精进不懈,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是轻易可得,是多少的因缘及护法之下才得到清净不受干扰的环境!四众弟子要懂得随时心存感恩,早日见性才能报佛恩,才能转业,将过去造的因尚未现前的果报止住,将已经现前暂缓之刑期或病死之恶报,因所提诉众生见其身心变化,而愿意撤销或愿意化解,才能够化除这一笔刑期或恶果。
若能及时转业,因为剩余生命所行所为都是善、救众,甚至生西,所以没有机会受到所做的恶果及该受之刑罚。若众生并未化解这一笔恶果,刑罚仍是存在的,即使四众已经往生西方,当下凡间之后,若是心念及所造作之行为又与过去世的造作相应,就会再尝到恶果,刑罚还是存在,该受的还是要受,这就是因果不可不慎的道理。除非修行至见性成佛,将阿赖耶识转为大圆镜智,时时刻刻都是佛心、佛行、佛愿,不会违背宇宙真理正道,不会触犯到因果,更不会造作恶因,遭受到苦报。这就是「菩萨畏因、众生畏果」的道理。
近日于苏佛身中所请出之众生乃是外星体,甚至于大型的动物造成的头部震动,令苏佛头部非常不适。韦驮等已经制止许多众生于苏佛讲经说法及三时系念法会时,不要有移动、震动、翻滚的情况,但是对于大型动物当它们稍有行动,韦驮等未制止前,苏佛敏感之身即有感,为了避免造成苏佛更大的不适,并未强制出离,众生若仍持续移动,让苏佛受到干扰,此为韦驮等护法不力,尚请苏佛见谅。但愿众生能接受韦驮等劝告,于苏佛讲经与法会时勿现前扰动。
南无阿弥陀佛。
访问讯息由佛弟子释海泽主笔写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