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为
老师开示 主笔:释海愿
二O二六年六月二十日
老师夏莲居老居士开示:
人人心中有把尺,
是先天带来的善性,加上业力、环境、教育、经验、个性、
习气而形成之心性,亦可称为良心。
违反良心之事莫为。
而修行者心中这把尺,由原世间之尺,进入修行之尺,
加入了五戒十善、戒律及自律谨慎莫为之事加深加广,
是为保护修行者莫造诸恶而免受恶道之苦。
违反宇宙准则、真理与正道之事,莫为。
此为香光有缘大德能明白之事,
遵从道德令对方心平尊重之事可为,
反之,未遵从道德即是违反宇宙准则、真理与正道,
令对方心波动起伏之事,莫为。
保护自己而伤害对方之事,莫为;
被提出、自己吃亏而让对方得到保护之事,可为。
慈悲智慧助对方成长之事,可为;
反之,不令对方成长而令入恶道之事,莫为。
会伤害众生生命或心灵之事,莫为。
因生命得之不易,即便弱小微细之众,
虫、蚁、蛾、鸟、飞禽等各种昆虫皆如是。
五毒:贪瞋痴慢疑,五欲:财色名食睡,五恶:杀盗淫妄酒,
十恶:杀生、偷盗、淫欲、妄言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、
贪、瞋、痴,每一种都是犯戒,造下地狱之因。
当提起觉性,于起心动念即造下恶因,切要谨慎莫为。
南无阿弥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