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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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开示 主笔:释海愿

二O二六年六月二十日

老师夏莲居老居士开示:

人人心中有把尺,

是先天带来的善性,加上业力、环境、教育、经验、个性、

习气而形成之心性,亦可称为良心。

违反良心之事莫为。

而修行者心中这把尺,由原世间之尺,进入修行之尺,

加入了五戒十善、戒律及自律谨慎莫为之事加深加广,

是为保护修行者莫造诸恶而免受恶道之苦。

违反宇宙准则、真理与正道之事,莫为。

此为香光有缘大德能明白之事,

遵从道德令对方心平尊重之事可为,

反之,未遵从道德即是违反宇宙准则、真理与正道,

令对方心波动起伏之事,莫为。

保护自己而伤害对方之事,莫为;

被提出、自己吃亏而让对方得到保护之事,可为。

慈悲智慧助对方成长之事,可为;

反之,不令对方成长而令入恶道之事,莫为。

会伤害众生生命或心灵之事,莫为。

因生命得之不易,即便弱小微细之众,

虫、蚁、蛾、鸟、飞禽等各种昆虫皆如是。

五毒:贪瞋痴慢疑,五欲:财色名食睡,五恶:杀盗淫妄酒,

十恶:杀生、偷盗、淫欲、妄言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、

贪、瞋、痴,每一种都是犯戒,造下地狱之因。

当提起觉性,于起心动念即造下恶因,切要谨慎莫为。

南无阿弥陀佛